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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明 | 12th Oct 2009, 20:24 PM | 閱報感想 | (60 Reads)
  今天在《蘋果日報》上的溫敏妮專欄,看見「收錢睇廣告」的大標題,細看內容,不禁一笑,這豈非與去年我嘗試在網上看廣告賺錢的方式大同小異?如今居然有人用到手機上來啦,真聰明!

  據溫小姐的介紹,只須登記簡單的個人資料就可以參與這個賺錢計劃,由於不用付錢購買貨物,也不用收會員費,她心想最大的損失只是個人資料而已,沒有什麼大問題,於是抱著姑且一試的心態加入了這個賺錢計劃。據說這個計劃每看一個廣告可得一元,如果介紹朋友加入的話,又可以在朋友介紹朋友不斷擴大的網絡下分紅,運作及計佣的方法與很多傳銷商的模式甚為相似。

  以我去年親身體嘗試網賺的結果,這肯定又是另一種騙局,而其後遺症可能更甚,因為其要求提供個人資料的緣故,沒有我去年登記網賺的廣告站般只提供電郵地址而已那麼「安全」。溫小姐說暫時看不見這個計劃有什麼破綻,然而,我總覺得有些不妥。

  記得曾在一個《警訊》的節目中,看見「大耳窿」在債仔「走佬」之後只需用了一些從別人的信箱偷取回來的個人資料就將其轉化為債仔的擔保人,再向其追債,這已經是危險之一。

  再想想近期報章上有關電訊商代客向短訊公司先行支付短訊費,不禁令人疑心頓起。

  據說近期有一種廣告短訊,在最尾的部分附帶一條內容大概是這樣的條文:「若然閣下不作回覆,將被視作接受本公司的服務。」如果你只是刪除短訊而沒有致電取消服務的話,日後該短訊商傳送過來的任何訊息,盛惠每條六大元,當你收到賬單才發現之時,為時已晚,因為電訊商已經代你交了短訊費,要追討又要浪費一些時間及精神,能否追回已經代付的費用則屬未知之數,正是「打死狗講價」,沒得說。 

  當你在竊竊暗喜每看一條廣告可賺一元之際,背後可能已經被人先收了六元,收你六元還你一元,對方可是大賺特賺。

  至於你所賺到的廣告錢嘛,對方可能會設定某一個限額,達到個限額才付款,開始的時候由於基礎小,數目不大,對方自然會給你,你收到錢之後自然會更加努力地介紹朋友加入,當滾存的款項數目越來越大的時候,對方突然間人間消失,「夾帶私逃」,然後再以另一個面目另起爐灶,繼續「搵食」,如是者他則盤滿缽滿,而你呢?成了人家的搖錢樹,只有空忙一場。 

  這還沒把假如短訊帶有病毒,對方透過短訊再竊取你手機內的個人資料,以及通訊錄上朋友們的資料而進行其他非法勾當的可能性計算在內呢! 

  這是我暫時想到的問題,所以,嘗試過網賺的失敗教訓,我可不會再貪這種便宜了。 

 


[1]

原來還有這許多騙人的方法,真要打醒精神,小心個人資料之餘,還看清楚所有小字。

chuan
[引用] | 作者 chuan | 13th Oct 2009 16:16 PM | [舉報垃圾留言]


這個世界,騙徒的手法真是防不勝防,只要抱著便宜莫貪及永做「守財奴」的宗旨,自可減少上當的機會。

[引用版主回覆] | 作者 易明 | 13th Oct 2009 17:37 PM